發布時間: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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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鋪活動在我國興起特別早,當鋪出現于在我國的南北朝時期,近代中國典當業自1987年恢復正常,在1994年劃入中央人民銀行安全監管,如今典當公司不管特性和措施都和以前不一樣,典當公司主要是以財產做為質押物開展有償服務有期借款融資需求的非銀行金融企業,典當公司不但出示融資需求服務項目功效,它還可以為大家出示對當物的鑒別、評定、作價等服務項目功效。這幾年來,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趨勢,在我國典當行業也處在一個飛速發展趨勢的階段,漸漸開啟特許連鎖經營新時代。
南北朝時,當鋪通常是由佛教寺院經營管理,以衣服等特定物作抵押物;唐代時,主要是由皇室貴族官僚資本開辦店面,從事專業當鋪活動,這一種店面通常被稱為質庫;宋代時,當鋪被稱為長生庫,這段時期抵押物的物件除黃金白銀珠寶玉器外,還包含奴婢、牛馬等物件;明代階段,被真正稱之為當鋪,許多商販以典質為業;清代當鋪早已非常普遍性,這段時期當鋪經營管理金融資本大多數來自于清內務府高官和宦官;開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官僚資本銀行業、國民黨某些地方政府也設立公典、公當。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當鋪也中斷運營,一直到1987年才恢復正常。
歷經二十幾年的發展趨勢,如今的典當業在便捷廣大群眾現在的生活,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推動個人私營經濟發展趨勢層面充分發揮了積極主動的功效。現代化典當公司堅持“以當戶為中心”,加強服務質量,傳播當鋪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