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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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有很多人利用典當、抵押、質押等手段來周轉資金,但同時也會有許多人在這三個上經常弄混,不知道那個是典當、那個是抵押、那個是質押。所以,三個相互又有什么共同之處和有什么不同呢?那么接下來由小編為您解讀汽車典當、汽車抵押與車輛質押相互的不同之處。
一、汽車典當、汽車抵押、車輛質押定義
1、汽車典當
汽車典當,又被稱為機動車典當,指的是以機動車為質押物開展個人貸款融資典當相關業務的一種。機動車所有權人將機動車及隨車有效證件交由典當行,付款相應配比服務費,獲得當金,并在承諾時間內付款當金利率、償還當金、贖出車輛的行為。必須注意的是,機動車典當相關業務為質押相關業務,典當客戶切記不要將其作為一個抵押相關業務來處置。
2、汽車抵押
車輛抵押貸款是以借款方或第三方的車輛或自購車作為一個抵押品向金融企業或車輛個人消費貸款企業獲得的個人貸款。以車輛作為一個抵押品的個人貸款的主要用途,關鍵為迅速周轉資金。
3、車輛質押
車輛質押指的是車的使用權歸車主,但是必須在使用過后交給質權人保管,抵押要拿車輛的產權證去車管所抵押登記,目前有不少消費者利用質押來周轉資金。
二、抵押貸款和質押借款的共同之處
1、抵押貸款、質押借款全部都是指借債人以相應物件作為一個保障向金融機構獲得的個人貸款。二者均是金融機構普遍的下款方式的一種。
2、抵押、質押都屬于貸款擔保。貸款擔保指的是法律法規為保證特殊的借款人完成債權債務,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個人信用或是特殊財物來催促借款人切實履行債權債務的措施。
三、汽車抵押與車輛質押的不同之處
1、抵押標的為動產與不動產;質押標的為動產與財產權利(如有價證卷,票據等等)。
2、抵押品不移轉占有;質物必須移轉占有。
3、當事人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不必辦理質押登記的,質押合同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付款之日起生效。
4、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品的相應管理部門;以股票、知識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向其相應的管理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5、債權債務履行期期滿,質權人未受償還的,可與抵押人商議以抵押品溢價或以競拍、轉賣該抵押品的所得資金受償,合同協議不成功的,可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債權債務履行期期滿,質權人未受償還的,可與出質人合同協議以質物溢價或依法競拍、轉賣質物償還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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