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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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顧客向典當行申請辦理汽車典當時,典當行相關工作人員應分步核查顧客的接受條件。債務人一定要擁有徹底民事行為能力意識,無異常不良記錄;抵押機動車輛一定要為合理合法擁有,不可以有爭端等信息內容。隨后規定要求顧客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一個是車主信息證明材料,如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法人授權書等;二是機動車輛相應的材料,如汽車購買專用發票正本、車輛登記證書、機動車駕駛證等。
二、之上信息內容審批后,在機動車輛檢測環節中,相關工作人員必須依據二手市場對定價進行評估。這是因為在汽車典當環節中,非常容易碰到較為復雜的情形,沒辦法建立市場價格的共享,相關工作人員可以利用二手車交易公司對定價進行評估,從而得出一個合理、科學的市場價格。
三、報主管批準,明確抵押額度。主管應依據檢車結論和債務人情形明確抵押額度。抵押額度是在對抵押機動車輛進行專業評估后,考慮到機動車輛本期折舊和抵押后的處置,給予機動車輛的相對適度的抵押額度。
四、簽署合同時,要到機動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質押貸款登記表格,典當行應提早與顧客就汽車典當的額度、期限、成本等信息內容達成一致后簽訂合同文本。
五、領用現車,開具入庫登記押金,領用現車。當鋪和車主要親自對機動車輛進行檢查,填寫機動車輛狀況明細表,仔細檢查機動車輛的缺陷和有缺陷的部位,并由車主信息進行確認和簽名,防止那時因贖出產生爭端。
六、抵押到期后,債務人應償還所有借貸本錢,典當行應到機動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機動車輛質押貸款材料,債務人應贖出抵押機動車輛及相應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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